
公告日期:2025-04-2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 日 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14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5 月 14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
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
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
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
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9 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 1 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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