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9 17:05:26 股吧网页版
森马服饰: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通报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或“重大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项知情或者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参照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为承担报告义务的重大事项报告人;重大事项报告人负有向主管领导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的义务,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董事会秘书可以根据信息披露的需要,要求重大事项报告人提供或补充提供所需的材料,重大事项报告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对上报的信息和材料予以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对其处理方式。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将需要公司履行披露义务的事项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进行汇报,提请公司董事会履行

第八条 重大事项报告人在公司重大事项公开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公司该等重大事项,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九条 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的实施应当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内容

第十条 重大事项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1、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
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
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
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 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或者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
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
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
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 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 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可能对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 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4) 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5) 公司新增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