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
保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公司内幕信息
保密管理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包括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均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即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直接或
间接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
(一)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
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
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
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 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或者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
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
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
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可能对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 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4) 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5)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 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
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10)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1)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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