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兄弟科技调整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4 号)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9,121,376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6,749,995.5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501,211.16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8,248,784.3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健验[2025]29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 2025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600吨碘海醇原料药建设项目 459,000,000.00 436,750,000.00
注: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医药”)负责实施。
2、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及项目实际情况,最终决定调整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预案中拟以募集资 调整后拟以募集资
号 金投入的金额 金投入的金额
1 年产600吨碘海醇原料药 459,000,000.00 436,750,000.00 428,248,784.36
建设项目
注: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兄弟医药负责实施。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兄弟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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