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3、公司发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章页)
凌鸿 ZHOU DONGSHENG(周东生) 孟玮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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