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逾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10 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 2023 年度年
审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议。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3 年审计概况、年度报告的审计初步结果、重点审计领域、舞弊考虑和管理层越权风险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
(二)2024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等内容,并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六项议案。
(三)2024 年 11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独立董事及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初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重点审计事项、后续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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