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ZHOU DONGSHENG(周东生)
本人 ZHOUDONGSHENG(周东生),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现年 57 岁,加拿大国籍,中国永久居留权,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博士。
1997 年至 2002 年 8 月,历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2002 年至今,任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本人自 2023 年 5 月 2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 3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1 5 4 1 0
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亲自出席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虽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但关注了解了公司员工的薪酬体系及状况,并认真学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积极交流探讨,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
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做出了详细解答;通过关注媒体报道和互动易平台,了解公司中小股东和市场关注的事项;本人还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它时间,到公司实地考察。同时,本人以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