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合
并报表 2025 年 1-9 月实现净利润 175,470,351.31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64,703,534.95 元。截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288,909,395.24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11,038,302.39 元。按照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响应监管机构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股东投资收益,提振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定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6,518,08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7,381,678 股后的股份数量 919,136,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4,595.68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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