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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2 17:05:11 股吧网页版
惠博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5-04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2 层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董事长潘青女士无法出席,根据会议议程安排,经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40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4,415,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68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9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991,3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24%。

2、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38,337,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63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9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077,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51%。

现场会议由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37,445,53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276%;反对 29,798,236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053%;弃权 112,3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9,080,8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894%;反对 29,798,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844%;弃权 1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资产处置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4,225,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41%;反对 30,033,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85%;弃权 157,1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8,800,9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749%;反对 30,033,3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486%;弃权 157,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铮铮、鲍嘉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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