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00
(2) 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 9 号江苏南方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1 号楼三楼 301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根据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伟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67 人,代表股份 131,375,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75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9,87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7.31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3 人,代表股份 1,50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3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5 人,代表股份 1,775,4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7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3 人,代表股份 1,50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25%。
7、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31,16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0%;反
对 14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3%;弃权 57,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6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8.3801%;反对 14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868%;弃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31%。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31,2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9%;反
对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6%;弃权 57,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65%;反对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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