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2:11:27 股吧网页版
南方精工:南方精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Nanfang Precision Co.,Ltd.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翔路9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3、本次发行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更。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八、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二、本次发行主要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因素”,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及预期经营效益实现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精密制动、传动零部件产线建设项目”完全达产年实现新增产能 370 万套,扩产比例为 15.10%,达产年平均销售收入为22,811.65 万元,平均毛利率为 28.46%;“精密工业轴承产线建设项目”完全达产年实现新增产能 500 万套,扩产比例为 2.08%,达产年平均销售收入为22,548.42 万元,平均毛利率为 42.52%。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目标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尽管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规划分析和可行性论证,但若项目的实施因不可预测因素出现延迟,或者因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或项目经营效益,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无法顺利消化新增产能从而无法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