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单奕
本人作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按照《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单奕女士:曾任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湃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从 2022 年 12 月起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均以现场方式出席;本人列席参会了 3 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1.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5 次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计划、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议案等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对公司 2024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等形成决议并上报董事会,在公司的规范运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2、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对聘任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事项形成决议并上报董事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关于公司开展金
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保证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主动参加业绩说明会,协助解答中小股东对公司的各种问题。同时对 2024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以及列席公司股东会等会议,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通过电话、邮件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场办公
天数为 15 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作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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