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天衡所合伙人数量为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6 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7.业务信息:2024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95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 合计收入9,271.1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 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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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服务机构,审计费用含税总额为75万元。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师准则》和其他执规范,以及公司2024年报工作安排,天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所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天衡所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了进场见面沟通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协商确定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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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了解。
(四)公司于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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