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87,985,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77,597,066.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 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7,985,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1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塘盛街 7 号
咨询联系人:赵晓兵、朱琳
咨询电话:0571-8631 9217
传真电话:0571-8631 9217
七、备查文件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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