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
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4 年 1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将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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