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对《2024 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备、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对《2025 年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对《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
(表)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内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没有异议。
四、 对《2024 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以现有总股本 1,279,8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
30,000,000股,按1,24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效益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 对《关于 202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预计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提供房屋租赁、接受研发服务等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解决生产和工作场所必需而产生的长期的日常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业务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 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效益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七、 对《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核与评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行为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其独立性,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八、 对《2025 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的
意见
监事会同意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原则在 2025 年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100,000 万元,其中所有控股子公司总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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