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5-061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寺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会议由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祝恩福先生、张伟先生、徐卫忠先生、周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宁华波先生、陈全云先生、张晓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均未超过三家,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全云先生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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