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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15:47:06 股吧网页版
凯美特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5、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无法调回;

7、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二)经营类

1、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造成公司难以持续经营;

4、公司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5、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公共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4、公司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四)信息类

1、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集中或不实报道;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错误,给市场造成较大影响;

5、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
6、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第三章 预警和预防

第六条 公司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统一领导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二)拟定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五)负责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六)负责决定并办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应当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重大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作为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各部门或子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十条 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当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持续监测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化为重大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二条 预警信息包括重大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程序如下:出现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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