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同意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 1、2、3、5、6 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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