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将原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删除原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将有关“监事会”的职责修订为“审计委员会”,相关条款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均予以删除,或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4、本次修订涉及的条目较多,将阿拉伯数字调整为文字表述、条款序号调整、标点符号调整、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等,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5、《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南京新联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 司由南京新联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立;在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07541098700。 913201007541098700。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
表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由董事长兼任。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新增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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