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18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 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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