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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5:11 股吧网页版
东方铁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权锡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权锡鉴)

作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全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权锡鉴:男,中国国籍,1961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
导师,2001 年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现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管理学会名誉会长、山东省比较管理学会及山东省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青岛市职业经理人协会会长及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查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的情况,也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了6次会议,均以现场形式参加,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1次,以现场列席参会。

2024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1次;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6次;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1次。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工作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为便于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约为23天。通过考察、座谈,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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