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陈志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志坚先生,197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财经大
学财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
2003 年 1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主管,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深圳邦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所长兼合伙人。陈志坚先生兼任广东邦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金专人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超级微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南金专人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通金专人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深圳橙果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金专人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深圳金专人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负责人等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 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4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席董事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姓名 事会次数 (现场/通 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讯方式) 事会会议
陈志坚 在职 5 5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深 入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掌握公司发展规划和 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与发展管理
委员会会议和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管 理委员会的成员,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并按照规定出席了上述历次会议。在 会议中,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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