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5-09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
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持有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 27,052,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980%)的董事宋伟民先生被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宋伟民先生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2. 公司董事宋伟民先生因被法院强制执行,存在被动减持
风险,计划在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6 年 2 月 18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6,763,2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45%)。
3. 宋伟民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最终司法处置方式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及《协
助执行通知书》,案号为(2025)京 0102 执 3573 号,获悉宋伟民先生被案件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763,245 股将被强制卖出。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被执行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宋伟民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宋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52,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80%。
二、本次被执行股份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被执行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期间、价格区间
被执行
股
被执 股份占 被执行
东 减持 被执行股 被执行
行方 公司总 被执行期间 价格区
名 原因 份来源 数量
式 股本的 间
称
比例
公 司 发 行 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股 份 及 支 易 日 后 的 3 个 月 内
付 现 金 购 集中 (2025年11月19日至
根据执
宋 司 法 买 资 产 暨 竞价 2026 年 2 月 18 日)实
6,763, 不 超 过 行时的
伟 强 制 重 大 资 产 或大 施。具体被执行时间将
245 股 0.3745% 市场价
民 执行 重组、资本 宗交 遵守董事买卖股票的
格确定
公 积 转 增 易 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
股本、非公 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
开发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