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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9:45:21 股吧网页版
鸿路钢构: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保证企业遵守 国家的财经法规,改善经营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履行监督和管理双重职能,对经
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促进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对公司及所属机构实施审计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
其相关资产,监督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的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 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负责人依照本制
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两名,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

审计部独立于公司其他机构和部门,不负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 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不隶属于公司财务部门,也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 公。

审计部配置不少于三名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具备 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具有较丰 富的实践经验。

审计部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干涉。

第七条 审计部设部门经理,负责总体审计业务及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任免,审计部经理应具备审计或会计专 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具备审计人员应具有相应知识和能力。

第八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
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董事会可根据内部审计情况对内部审计人员作出奖励和惩罚的建议。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密,
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业务如果与被审计对象或被审计人员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行使
职权,受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不得 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当接受后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提
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 审计原则和依据

第十三条 坚持审计机构、人员、业务的独立性,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以帐项审计、制度审计为基础,推广运 用风险审计,防范经营风险。

第十四条 审计依据:

(一)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条例、政策和制度;

(二)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标准、经济合同及计划、预算、定额;

(三)经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处理经济业务的各种记录, 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等。

第四章 审计职责和范围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审计部工作时,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六条 审计部可以对本单位及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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