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双凤开发区)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09日(星期五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9日9:15—15:00。
5、主持人:董事长万胜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8名,代表股份454,866,8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92146%。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3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335,7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85993%。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2,879,436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51.1409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3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1,987,421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4.78050%。(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90,013,309 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卢贤榕、熊丽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54,800,7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7%;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0%;弃权 38,795 股
(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3%。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54,802,4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84%;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0%;弃权 37,095 股
(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6%。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54,802,4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84%;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0%;弃权 37,095 股
(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6%。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54,800,7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7%;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0%;弃权 38,795 股
(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3%。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54,836,392 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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