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亚科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亚太科技本次不提前赎回“亚科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6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1,159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共计发行 1,159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1,159,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7,075,471.70 元(不含增值税)、其他发行费用 2,250,359.4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9,674,168.81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公 W[2023]B01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圳上[2023]334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 1,159,000,000 元可
转债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27082,债券简称:
亚科转债,上市数量 1,159 万张。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
之日(2023 年 3 月 15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9 年 3 月 8 日止,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亚科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46 元/股,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
转债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6.22 元/股,生效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因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为 6.06 元/股,生
效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因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调整
后的转股价为 5.74 元/股,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因 2024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为 5.58 元/股,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因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为 5.38
元/股,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因公司回购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为 5.39
元/股,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因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
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为 5.29 元/股,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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