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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4 18:51:07 股吧网页版
司尔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5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5-51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情况;

2、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70,870,000股(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951,500股,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81,500股,其放弃表决权股数变更为70,870,000股)和金国清先生放弃表决权的24,560,000股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汇金大厦 26 楼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其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29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95,646,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2,65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928%。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2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2,992,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29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3,595,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0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6%。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2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2,992,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7%。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74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66%;
反对 1,382,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5%;弃权5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91,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925%;反对 1,382,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1673%;弃权 5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0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鲍金桥、胡鸿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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