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吴玉光)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我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玉光,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工业企业
财务会计(含审计)专业,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国营豫新机械厂审计处审计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北京开成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及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会议 7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7 次,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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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黄席利等人职位侵占事项,本人对董事会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5 个议案投了弃权票,除上述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牵头并参与了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存在的风险、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同时考察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董事的选举和高管的聘任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暨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建议公司做好应急预案,树立风险防控意识。2024 年度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年我们将继续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外部审计和内审人员的沟通会、现场考察(参观公司部分子公司和生产车间,列席公司总经理扩大会议)等方式参与现场工作 17.5 天,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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