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5-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预约日期以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
披露定期报告及预计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并在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现因公司掌握的核查手段有限,且相关年度的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主要因公司资金被虚构成本、费用并侵占所引发,因此难以确定相关年度可能存在的会计差错的准确规模,难以独立确定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金额是否准确,因此无法在2025年4月26日以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公司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对相关财务核算及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整改工作。
2、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3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条规定,如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8条规定,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决定终止上市的风险。
3、整改结束后,仍存在年报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审计意见的风险。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仍存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部分业务不真实,成本费用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
鉴于本次会计差错是由部分原管理人员虚构成本、费用侵占公司资金所引发,虚构成本、费用的财务造假行为同时也是实施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的作案手段。公司既是会计责任的主体,同时也是受害人,掌握的核查手段极其有限。根据公司目前掌握的情况,结合《关于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9号)认定的具体虚构项目及交易金额,公司认为相关年度有较大可能存在超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范围的虚构成本、费用等财务造假行为,不能确定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更正金额是否准确。同时,因财务核算具有延续性,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具有强关联性,因此2021-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具体数值直接影响2024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从而影响2024年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鉴于此,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4年年报编制工作,无法在预约时间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并且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进展及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2021-2023年度的整改尚未结束,目前无法确定2021-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公司尚无法向年报审计机构提供2024年度期初数准确的审前财务报表。因未向年报审计机构提供经公司确认期初数准确的审前财务报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报审计机构尚未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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