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
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2、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或”修订为“或者”;
3、将《公司章程》中阿拉伯数字修订为中文小写数字;
4、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按顺序编写序号;
5、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海联金汇科技股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yUnion Holding Co.,Ltd. 英文全称:HyUnion Holdi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岛即墨区青威路 1626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
号。邮编:266200 威路 1626 号。邮编:266200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4 年 12 月 3 日
第七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至 2054 年 12 月 3 日。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新增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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