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6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智能制造产业的长期布局和稳健发展,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北京智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德威科技集团(青岛)有限公司等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新余智科碳氢新动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重点投资新能源(含氢能)、新材料及汽车电子相关行业的优质企业等。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21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2023年12月29日,合伙企业已取得新余市渝水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合伙企业的通知,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新余智科碳氢新动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北京智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5年10月09日
备案编码:SBFU68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