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4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 万股新股。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82,444,44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50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29 日
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2,999,994.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3,542,16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9,457,834.00 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 030100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41001540210050213472)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注销前专户余额为 2,589.4 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公司于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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