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4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7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
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180,000,000 股(含本数)。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作出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郭浩先生、郭钏先生。本次发行对象将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
易总量)的 80%。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
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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