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2 19:37:42 股吧网页版
林州重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4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之子郭浩先生、郭钏先生。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方案能否审核通过并同意注册,以及审核通过并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8亿股(含1.8亿股)A股股票,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特定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郭浩先生、郭钏先生。郭浩先生、郭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和韩录云女士之子。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明确向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公司于2025年5月9日与郭浩先生、郭钏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韩录云女士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郭浩先生,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经理,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经理,北京中科林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郭浩先生在本次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 6,457,200 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8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和韩录云女士之子。

郭钏先生,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监事,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郭钏先生在本次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 3,021,904 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3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和韩录云女士之子。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郭浩、郭钏

协议签订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2、认购标的及认购数量

(1)认购标的:甲方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数量:乙方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8 亿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如甲方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数量和乙方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3、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2)本次发行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为: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13 元/股,发行价格(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均价的80%。若甲方A股股票在定价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