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金 杯 电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old Cup ElectricApparatus Co.,Ltd.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5-024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447,000
股后的 727,494,0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1,873,515.5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为 2.478039 元(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
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78039 元。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
金 杯 电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old Cup ElectricApparatus Co.,Ltd.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3,941,062 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 6,447,000 股后的 727,494,0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2.25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25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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