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8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和 2025 年 11 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同意将回购的 2,314.80 万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314.80 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拟注销的 2,314.80 万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4,651,885,415 股减少至 4,628,737,415 股,注册资本将由 4,651,885,415 元减
少至 4,628,737,415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
1、申报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2389 弄 3 号普洛斯大厦 9
楼
3、联系人:周建良、李晓海
4、联系电话:021-58773690
5、传真:021-68862900
6、电子邮箱:002532@tslyjt.com
(二)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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