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亚)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亚自 2020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7 月第六届董事会换
届选举后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 2024 年度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 年,本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了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P
A
G
E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参加股东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6 6 0 0 否 4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出席了 1 次会议,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事项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讨论,认真履行了职责。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出席了 4 次会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内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出席了 1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2024 年度出席了 1 次会议,对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于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