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
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有效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和《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科学进行市值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
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秉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持续性、常态化地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发展表现等情况,合规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使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注重公司与资本市场的长期协同发展。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
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其他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
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
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发布澄清公告、官方声明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市值进行监测、评估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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