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届次 审议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情形。
2024/04/25 次会议 决议情况详见 4 月 2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监事
会决议公告》(2024-020)。
2024/8/28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情形。
次会议 因仅审议半年度报告,免于公告。
2024/10/29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三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情形。
次会议 因仅审议三季度报告,免于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情形。
2024/12/12 次会议 决议情况详见 12 月 1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
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8)。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计列席了四次董事会和一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和决议的权限合法有效,董事会切实执行了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忠诚勤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并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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