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00Z0463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00Z0463号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风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00Z000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天顺风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天顺风能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
天顺风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天顺风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除了对天顺风能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
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天顺风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
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天顺风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00Z0463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潘胜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朝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进福
2025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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