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530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所共有合伙人 68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359 人,其中 180 多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证券代码:002530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它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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