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ST 海源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2),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6-004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000
万元至 38,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 34,000 万元至 37,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500 万元至 11,000 万元;利润总额:-21,400 万元至-17,8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00 万元至-18,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600 万元至-16,000 万元。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若2025 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
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
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
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
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 2024 年度报告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