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9 20:04:15 股吧网页版
*ST海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ST 海源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新城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3 楼 388 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复材”或“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光伏行业持续发展

2024 年,政策层面上,继续支持光伏行业发展。2024 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随后,政府各部门下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等政策,鼓励光伏行业发展。

近年来,光伏行业的确面临周期性调整与竞争加剧的挑战。根据 IEAPVPS
及行业协会统计,2022 年-2024 年全球光伏组件产能由 640GW 增长至 1,389GW,
产能稳步增长,全球实际新增装机随之增长。同时,光伏产业链价格仍处于下行阶段,行业整体资金平衡和偿债压力加大,但是我国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我国新增及累计光伏装机规模持续领跑全球,政策层面的支持,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一定的支撑。

2、汽车复合材料行业市场空间加速扩容

伴随着国内碳达峰碳中和稳步推进,叠加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飙升,我国汽车轻量化已从“可选”变为“刚需”。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2.0》,2025 年国内乘用车平均减重需达 15%,对应复合材料汽车零部件规模增长。公
司的复合材料可用于生产新能源电池箱盖、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相较于传统金属制品,具有重量轻、强度高、耐候性和绝缘性好等特点。政策方面,《“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将复合材料列为关键战略材料,明确提升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复合材料的综合竞争力。市场层面,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迫切需求,我国汽车复合材料市场规模将逐步增长。《2024-2029 年中国汽车复合材料行业市场全景调研及投资价值评估研究报告》预测,汽车复合材料市场规模将从 2023
年的 80.5 亿美元增长至 2029 年的 140.1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超 9%,其中电池
壳体、结构件等关键部件应用持续扩大。政策与市场需求的双轮驱动,为公司汽车复合材料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巩固控制权,促进公司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滁州紫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施,将提高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将进一步增强,从而保障公司股权结构的长期稳定、促进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落实,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本次发行体现了刘洪超、丁立中、刘浩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认可,提振市场信心,有利于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3.32%、58.98%、66.62%和75.72%,处于较高水平,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会有所降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收入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将显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将会增强,公司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公司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和光伏组件。受益于新能源、光伏等行业需求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