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
票简称由“海源复材”变更为“*ST 海源”,证券代码仍为“002529”;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海源复材”变更为“*ST 海源”;
3、证券代码:仍为“002529”;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4 月 29 日;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 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经审计后的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持续跟踪相关工作的进展,力争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夯实主营业务。认真研究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和行业动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集中现有资源夯实主营业务,充分发挥产品竞争优势,扩大营销思路,稳定市场地位,提高销售额。
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着力完善内部控制和规范治理水平,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做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和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同时,积极调动和深入挖掘内部潜能,降低经营成本,最大限度提高主营业务盈利水平。
3、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致力改善现金流。结合企业发展和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拓展多元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融资结构,增加运营资本。公司关联方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确保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4、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处置低效资产,加强风险管控,防范风险损失。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分析梳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处置非核心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持续回笼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5、优化组织架构,调整人员设置,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绩效考核,削减冗余机构支出,适当扩充技术开发创新和应用型人才、销售经营人才,在降低不必要的人力开支的前提下,优化人员配置降低经营成本。
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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