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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30 15:33:19 股吧网页版
海源复材: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电力”“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717.50 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每股 9.42 元合计 35,018.85 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金紫欣”“受让方”“金紫欣”)。

2、若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顺利实施并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新余金紫欣,刘洪超、丁立中、刘浩将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3、本次股份转让尚待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等手续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4、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尚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

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转让不会触发受让方的要约收购义务。

6、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份转让概述

近日,赛维电力、公司实际控制人甘胜泉与新余金紫欣签署了《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赛维电力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7,175,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4.2981%)转让予新余金紫欣,转让完成后,新余金紫欣持有上市公司 37,17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4.2981%),赛维电力持有上市公司 1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84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股份转让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4MA38N5DP61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5、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 1950 号办公大楼 5 楼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电力相关技术推广服务、贸易代理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持股情况:赛维电力持有上市公司 47,175,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14%,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维电力所持有的上市公司上述股份均办理了质押。

(二)受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4MAEAFXY26C

3、注册资本:35,010 万元人民币

4、执行事务合伙人: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丁立中)
5、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 2318 号民营科技园 1 栋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新余市高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紫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别为 42.84%、28.56%、22.85%;滁州紫锳担任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5.74%。详见下图。

8、实际控制人:刘洪超、丁立中、刘浩,具体情况如下:

《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事务的执行事项约定如下:

(1)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推举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人不得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包括对标的公司的表决权行使、向标的公司委派董事及高管人选等对标的公司控制权的行使)以及其它合伙事务之管理、运营的全部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其他事务;

(二)代表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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