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9 19:51:06 股吧网页版
ST英飞拓: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二)。

股东 JHL INFINITE LLC(以下简称“JHL”)、股东 JEFFREY ZHAOHUAI

LIU(中文名:刘肇怀)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

定外,JHL 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行使所持有的 145,758,890 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为 12.16%)的表决权,也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

决权,放弃行使部分股份表决权的声明自 2019 年 12 月 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英飞拓: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履行剩余承诺暨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联交易的议案》

2.提案1.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