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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0:58:24 股吧网页版
ST英飞拓: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关 于 对 深 圳 英 飞 拓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出 具 带 有 与 持 续 经 营 相 关 的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段 的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的 专 项 说 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一、 专项说明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 010392 号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科
技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中兴华
审字(2025)第 015194 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一)、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1)、2024 年 12 月 31 日,英飞拓科技公司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与百度开展合作业务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4,395.95 万元。新普互联与百度对账后发现的差异金额合计 4,395.95 万元,管理层未就对账差异产生的原因提供充分的解释和佐证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对上述往来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2)、除上述与百度业务相关的往来余额外,新普互联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0,746.09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40,289.82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7,421.29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7,208.29 万元;预
付账款账面余额 8,361.50 万元。管理层未提供与上述往来余额及坏账准备相关的充分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对上述往来余额的性质及其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3)、英飞拓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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