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1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2 全文:相关条款所涉公司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监事会”。
3 全文:删除相关条款所涉上市公司的“监事”。
第 8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8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4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 9 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5 新增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13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 14 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6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监、总工程师。 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第 23 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
第 22 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
公司 5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得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
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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