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5-01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
公告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计划增
持价格不超过 5.00 元/股。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 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株洲国投《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控股股东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 信心,维护股东利益,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计划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株洲国投持有公司股份 341,071,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8%。
3.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株洲国投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4.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株洲国投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股东利益。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 5.00 元/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银行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相结合。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株洲国投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并且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完成增持;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主体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情况
株洲国投已经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出具的《融资承诺函》,中国工商银行承诺向株洲国投提供增持股份专项贷款,贷款
金额不超过 13,500 万元且不超过株洲国投审核通过并公告实施的股票增持方案上限的 90%,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贷款。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株洲国投《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股份增持计划的承诺函》;
2.中国工商银行《融资承诺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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